民眾因防疫宅在家,網購包裹次數也增加,但國內近日屢屢出現消費者收到來路不明包裹,消基會認為,為防止這類情況,超商應扮演協防角色,消費者也應提高警覺,避免受騙。
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分享數個詐騙案例,皆是消費者收到來路不明的包裹,拆包裝後才發現自己並未訂購、平白無故付了包裹費用。
消基會指出,一名呂姓消費者曾投訴,她多數時間宅在家,也經常採購一些家用物品或食品,因此某天收到超商取貨通知時就直接前往超商付款取貨,結果回家拆包裹才發現自己收到了從未購買過的芒果乾,白白損失700元。
消基會表示,消基會近日屢屢接到消費者投訴此類案件,後來向警政署165防詐專線查詢,獲知該類詐騙多屬「境外包裹」,且近年相關案例有增無減,又多屬以「超商貨到付款」或「宅配到家」模式對消費者進行詐騙。
消基會也提到,由於貨到付款的詐騙案件實在太多,行政院消保處及相關機關去年也為此召開會議,並促請各貨運業者應依規定,落實於包裹上提供託運人資訊,供消費者識別,也協調貨運及超商業者強化貨到付款爭議協處機制並充分揭露,業者都應善盡企業責任配合辦理。
不過,由於這類案件並未改善、消失,受害者仍一再產生,消基會認為,若要解決該類詐騙,僅只是倚靠165防詐騙專線教育宣導或召開會議,都不足以有效遏止犯罪行為。
消基會表示,要積極保障消費者的財物損失,就必須採源頭管理,斬斷一切可能危害的機會,消費者信賴超商取貨管道,超商也應擔負上游廠商的責任。
消基會建議,超商系統可運用內部通報機制進行通報和整合,一旦發生「同一廠商、同一天被投訴發生3起可能的詐騙情事」時,便應立即將問題商家的往來案款予以凍結,並停止提供服務,且於事後若一旦確認該廠商涉及詐騙屬實,更立即將其下架。
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應提高警覺,不要貿然取貨或拒絕收受,才是防止「不請自來」詐騙的最後一道防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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