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今天表示,15日起將陸續發放新台幣10萬元新冠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凡列入指揮中心確診死亡名單皆符合請領資格,領過縣市政府死亡慰問補助金亦可請領。
截至8日全台已有718名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死亡個案,衛福部日前發布「衛生福利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自去年1月15日起、新冠肺炎被列入法定傳染病後的確診死亡個案,由今年7月15日起陸續發放10萬元喪葬慰問金。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告訴中央社記者,確診個案的死亡原因尚需要科學分析與推論,因此只要被列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新冠肺炎死亡個案名單,都適用喪葬慰問金撥款對象。
蘇昭如說,喪葬慰問金經費則由特別預算支應,且配合疫情申請並無時限,且即便已領有縣市政府發給死亡慰問金或喪葬補助者,也不影響領受資格。
蘇昭如說,慰問金受領人的順序依序為確診死亡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順序有2人以上可平均領受,則可填寫委任聲明書推派一人代表領取。若死者無親屬,衛福部將另案處理。
蘇昭如說,符合慰問金發放的死者家屬,可自行上衛福部網站的確診染疫死亡喪葬慰問金區填寫資料,並郵寄到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COVID-19慰問金)。
蘇昭如表示,各縣市社政系統也會協助主動聯繫死者家屬,協助民眾請領,衛福部將會比對受領人資格後,盡快辦理慰問金發給作業,撥入受領人指定帳戶或以匯票(掛號)方式送達。(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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