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三級警戒,路上人車都減少了,但台中市警方發現,超速的情形卻愈來愈嚴重,因此啟動交通大執法,短短一個星期,就取締了1萬6千多件超速,其中還有不少車輛,在限速50公里的市區,狂飆到超過上百公里,一個星期的罰款,就超過1900萬。

路旁擺放一台測速照相機,車子經過就會發出警示聲,如果有車輛超速,拍閃光燈馬上拍下車號。

台灣大道限速50公里,一連有6輛車超過110狂飆,超速60公里最高可罰2萬4,而前一周還沒全面測速執法,違規超速取締5205件,在台中市交大規劃,測速照相大執法專案,從6/21至6/27短短一周多達1萬6458件違規超速,每件可開罰1200元~2400元,開罰金額超過1900萬元。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林鉦哲:「在交通事故的部分,全般交通事故也減少2成6,死亡交通事故減少了7成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