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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創防疫假避付薪資 勞動部:可向地方政府陳情


發佈時間:2021/06/19 15:49
最後更新時間:2021/06/19 15:49
因防疫需求,受僱家長或家屬其中一人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可依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圖/TVBS)
因防疫需求,受僱家長或家屬其中一人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可依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圖/TVBS)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部分商家被迫停業,現傳出有勞工被迫請名實不符的「防疫照顧假」,勞動部今天說,勞工若遇此情況可先跟地方主管機關陳情,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為了防疫需求,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停課期間,受僱家長或家屬其中一人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可依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

 

不過,勞動部近日卻接獲勞工投訴,有雇主因疫情生意不好或是被迫停業,要求沒有停課子女或家屬照顧需求的勞工請防疫照顧假,甚至是自創「防疫假」要求勞工請,藉此規避給付勞工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疫情停業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經濟部已經提出紓困方案,有給企業跟勞工的補貼,且紓困方案也沒有排擠勞動部減班休息的資源,雇主仍可以運用。

黃維琛說,現在疫情期間,有許多雇主可能是第一次遇到類似情況,第一時間不知如何應變,因此不清楚遇到停業,還有一些管道可以運用所以才有違法情況。
 

黃維琛說,勞工如果遇雇主片面要求請名實不符的「防疫照顧假」等,都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陳情申訴,讓地方主管機關可以介入,依個案情況幫助勞資雙方,也可協助雇主了解相關政府資源。

勞動部也提到,事業單位如果受疫情影響,有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必要,可以與勞工簽訂書面協議,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及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後續會由這些機關提供相關協助措施。(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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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三級警戒

#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防疫#措施#三級警戒#勞動部#防疫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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