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電動自行車,因為不限年齡也不用掛牌,不容易被檢舉,導致肇事意外頻傳,而且發生事故後也沒有強制險理賠,爭議不斷!所以現在立委也提案修法,研擬未滿14歲者禁止騎乘外,也強制要懸掛車牌,否則就要開罰。而交通部也表示,已經和金管會討論,針對電動自行車投保強制險的相關事宜。

這次的修法研擬要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不滿14歲騎乘可罰600到1200元,未懸掛車牌也罰1200到3600元,會有這個規劃,因為電動自行車從民國97年上路以來,狀況不斷,像是阿北撞到人直接肇事逃逸,甚至還有未成年小姐妹撞上路邊違停卡車釀成一死一傷,沒戴安全帽更是屢見不鮮。

電動自行車品牌企劃洪嘉佑:「政府掛牌後,基本上他如果(違法改裝)超速違規,或是紅燈右轉都可以取締,不然有時候像這種電動車,騎在路上沒有聲音,甚至是騎在人行道會嚇到路人,也滿危險的。」
另外,修法後也會把電動自行車和輔助自行車做區分,因為輔助自行車沒有年齡和掛牌限制,但外觀只要沒有腳踏板,外觀長得不像腳踏車,未來都不能登記為輔助自行車,只是一旦把電動自行車的定義要往一般機車靠攏,是否也要投保強制險。

交通部表示,未來新法上路後,騎乘還是不必考駕照,不影響未滿18歲的學生權益,只是何時上路,還得看修法的速度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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