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昨天表示,證交所已在檢討審委會職權範圍及獨董行使職權妥適性,若有修法方向,年底前將一併向金管會提報研議結果及修法建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去年9月左右已請證券交易所,通盤檢討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及獨立董事行使職權的妥適性,證交所今年底前將向金管會報告研議結果,若有建議的修法方向,也會一併交給金管會。
金管會去年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有提及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郭佳君指出,針對審委會和獨董如何行使職權,外界希望能有參考指引,因此請證交所朝此方向研議;另外,外界也有提出對獨董太擴權的質疑,此部分也交由證交所一併研究。
郭佳君表示,現行證交法規範中,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者,準用公司法監察人的相關規定,個別獨董也可準用公司法監察人相關規定行使職權,近年有公司獨董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不同派系董事或進行全面改選,引發外界質疑藉此介入經營權之爭。
對於未來是否修法限縮獨董權力,郭佳君說,現階段還無法斷言,將會視年底證交所研議結果,再進一步討論。(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