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將在5月到期,促轉會今天說,將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促轉會也將在5月底提出「任務推動及調查成果報告」,為這3年來全面性規劃、調查與成果的綜整報告,向社會說明主要發現與下一階段的落實行動藍圖。
促轉會於2018年5月31日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授權成立。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屬任期2年的任務型機關,必要時經行政院長同意可延任,每次延任以一年為限。
促轉會去年已延任一次,今年是否再度延任近日引發討論;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表態,應該要多支持促轉會、延續其任期,且任務要更充實,包含執行與規劃。
促轉會今天指出,委員會已於4月7日討論是否延任,經討論後通過,將依據促轉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主要原因是基於民主轉型的歷史脈絡,台灣轉型正義的工作進程已經從初期的「以受難者為中心」進入到此刻正進行中的「著重國家不法與壓迫體制」,後續將工作落實在「以壓迫體制與究責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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