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關心每月薪水有沒有入帳,您有沒有仔細看過薪資單呢?以往薪資結構單純,大都是固定薪資,但現在薪資單上名目眾多,像伙食、交通津貼、輪班獎金、績效獎金等等,專家指出,變動薪資項目變多可能暗藏風險,甚至影響到將來的退休金。
實質經常性薪資代表剔除物價因素後,勞工實際上每月能用來生活的薪資,2003年達到高點後逐年下跌,2008到2014年間更滑落到3.8萬左右,反映過去薪資成長跟不上物價。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惠欣:「我們觀察到106年開始實質經常性薪資就已經呈現一個正成長的情形,所以從106年到109年,實質經常性薪資成長了5.9%,去年的物價是負成長的狀況,所以如果說把物價因素負成長這一年不看的情況之下,也是一樣是個成長的狀況。」
主計處強調,近年經常性薪資持續成長,已無薪資倒退現象,但民眾有感嗎?
民眾:「我覺得還好耶,只有半導體業(有差)吧!」
民眾:「應該只是有錢人變更有錢而已。」
一般受薪階級認為,特定行業或特定族群加薪才有感,但就算真的領得變多,也要留意薪資陷阱。
看看這張客運業薪資單,底薪6000元,必須加上全勤獎金、例假獎金,另外還有載客獎金、里程獎金、工時獎金、服務品質獎金、加班費等等,才達到4萬5的月薪。
全產總秘書長戴國榮:「雇主為了降低勞動成本,就會刻意的拉高變動薪資來壓低所謂的固定薪資,就是底薪的部分,那包括勞保年金,也就是勞工保險這個部分的投保薪資,往往就會以多報少。」
薪資結構複雜,各類名目眾多,就怕雇主以各種理由減發這些津貼,不僅變相減薪,甚至因此壓低本薪,少報勞健保,影響未來退休金,究竟法令上應該要如何認定?
全產總秘書長戴國榮:「勞動基準法第二條針對法定工資它有特別的定義,所謂的經常性的給予都要算工資,那包括津貼包括獎金。」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縱使它的名目上是各式績效獎金,我們還是會去認定說它到底是不是屬於我們的勞工因為工作所獲得的報酬,那他的報酬跟他提供勞務之間有沒有對價關係,如果有的話那應該要列入月薪資總額來申報投保薪資。」
也就是說,像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經常性給予的薪資,或是按照工作能力貢獻度,做為發放基準的績效獎金等,會認定與提供勞務有對價關係,都應納入投保薪資,否則也有相應罰則。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我們會按照保險費的金額處以四倍的罰款,那另外我們的雇主因為低報勞工的投保薪資而造成他未來請領給付的損失,我們的雇主要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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