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盧小姐到岡山一間生技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向業者表示月底要請婚假八天,結果當天就遭到資遣,她一狀到告勞工局,業者被開罰30萬元,但業者認為,對方應徵時說已婚,上班後又說要請婚假,影響公司運作,加上她違反誠信原則,所以提起行政救濟抗罰,但仍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看到媒體上門,業者婉拒採訪,還立刻放下鐵門,會這麼低調是因為日前,資遣一位才上班一天的員工,遭到勞工局開罰30萬元。
高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楊佩樺:「報到當天就有提到她近期要請婚假,勞工覺得心裡很不舒服,勞工就覺得說是不是,因為我要結婚這件事情,導致說你要資遣我,就業歧視的委員來審理,他們認為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婚姻歧視這樣的狀態。」
原來一位盧小姐108年5月,到岡山這間生技公司上班,第一天,就向業者表示要請婚假,而公司立刻請他做到當天就好,理由是應徵時盧小姐說已經結婚,但上班後又說要請婚假,這八天會造成人手上的不足,由於不給他請也不行,所以決定給他當天薪水,要他辦好手續下班,由於談話時,業者還提到已婚跟未婚身分,跟他們當初要找人的設定不同,因此被認定涉及婚姻歧視。
其他民眾:「騙人家說結婚了,又要請假這樣,是有欺騙的嫌疑,業者也是蠻無辜的。」
其他民眾:「(業者)很冤枉啦,你當初來應徵的時候,你不是應該要寫履歷寫清楚嗎。」
一般人聽到業者被開罰30萬,都覺得不可思議,業者也認為盧小姐在上班前後說法有落差,加上她負責財務管理相關工作,已經缺少誠信,被開罰自己也很委屈。
高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楊佩樺:「基本的裁罰就是30萬到150萬,30萬其實已經是最低罰了。」
雖然業者也有合法資遣對方,但由於涉及婚姻歧視的言論,遭盧小姐錄音,遭到開罰根本百口莫辯,將來應徵員工什麼該講什麼不該問,恐怕還是得先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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