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日前發現電子信箱中突然出現數十封「信用卡消費紀錄」,以為遭人盜刷便立即停卡,事後檢查帳戶才發現竟是10歲的兒子偷刷將近30萬元買了手遊點數。對此,新北市消保官主任王治宇表示,若點數已經使用,將無法退款,若要走法律途徑,還要向海外的遊戲公司提告,困難度相當高。
對此,王治宇表示,大部分遊戲平台都有申訴的機制,且法律規定「行為能力人未經過法定代理人購買點數,若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時,可備妥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業者確認後須退還尚未使用的費用」,不過該名男童已將儲值的點數全部使用完畢,依法是無法退還的。
王治宇說明,若陳女要走法律途徑,因為許多遊戲公司都在國外,必須「跨海提告」有一定的困難度。目前陳女能申訴的對象應該只剩銀行,但她是自己把手機拿給小孩玩,讓兒子獲得能刷卡的機會,銀行方沒辦法辨識,因此對方提高額度不一定會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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