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共享運具夯,尤其在台北市街頭都能看見,不過這些共享機車停在車格內等生意上門,卻免收停車費,一年三家業者只需繳給北市府共40萬權利金,議員就指這些業者一年至少有2.3億營業額,這樣比起來實在相差太多,質疑難道柯市府是圖利廠商。
記者李作珩:「共享機車像這樣停在停車格內是不用收費的,不過業者卻向消費者計費,等於業者收了錢,但是市府卻少了這筆錢。」
事實上為了改善交通環境,市府鼓勵民眾多使用電動機車,停在車格內都是不用錢 ,只是看看數據,三家主要業者權利金,iRent、GoShare12萬,WeMo因為輛數較多是16萬,等於每年繳給北市府的只有40萬,不過共享機車營業額,議員說以今年7到9月來看,有3百多萬人次使用,10分鐘2元再乘以12個月,一家業者年收入至少2億6310萬,相較權利金40萬 確實真的差距超多。
台北市長柯文哲:「這應該要建立超額利潤的機制 ,一開始因為他們一定會講 ,他們買摩托車也要錢 ,所以初期投資,可是他初期投資回本之後 ,那些東西就應該要慢慢回歸到市民身上。」
北市交通局則說辦法中有規定 ,三年必須檢討要調整,還要再觀察 ,言下之意就是短期內不會改,只是業者賺錢,若真的和權利金不符比例,市府減少停車格收入 ,民眾也少了可用位子 ,就怕讓人覺得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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