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軟體瑕疵導致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路段超過3,000張罰單被迫取消,更引起未有國家標準即啟用執法爭議的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爭議終於告一段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式公告訂定《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宣告區間測速國家標準自民國110年 (2021年) 1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各地方政府區間測速裝置須符合國家標準才可進行執法,這也代表先前因未有國家標準而停用的各地區間測速執法設備,自明年1月起只要符合國家標準即可恢復運作。

運用偵測並記錄車輛經過特定道路區間時間,進而計算其平均速率,藉此判斷車輛是否超速的區間平均速率測速裝置,由於計算方式為特定路段平均速率,而非過去雷達或者感應線圈式定點測速裝置,被視為是可以更有效控制駕駛人車速,減少超速違規行為,進而提升用路安全的科技執法設備,一時間廣為地方政府採行,大量使用於事故發生率較高路段。

然而,安裝於台61線西濱彰化路段之區間測速設備卻曾經發生速率相近兩輛車一輛遭到超速違規取締,另一輛卻並未違規之爭議,進而爆出區間測速設備可能因為軟體問題而造成執法瑕疵,同時因為並未有國家檢驗標準而影響執法公信力。爭議爆出後全台區間測速執法設備遭到大規模停用,西濱彰化段超過3,000張超速罰單更因此而取消,僅剩下新北市政府仍堅持使用。

為平息此爭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召集各方商討如何精進區間測速執法設備與方式,並研擬區間測速國家標準。日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式公告訂定《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並宣告自明年1月起實施。
舉例來說,如果測試車輛實際平均車速為100km/h,區間測速裝置輛測結果應該落在96km/h至102km/h之間,如果超過此範圍設備即會被判定為不合格,不得執法開單。標準檢驗局同時表示,執行檢驗時標檢局會運用經過校正之車載計時於速率量測儀器以實車行駛方式檢驗。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公告的正、負公差標準為儀器檢驗標準,而非區間測速設備執法時的「寬限值」,用路人不得以此做為違規罰單的抗辯依據。區間測速設備國家檢驗標準出爐,也代表喧騰一時的區間測速爭議終告一段落,不僅過去遭到停用的設備可以在符合國家標準後重新啟用,未來或許會有更多路段以提升用路安全為理由裝設區間測速執法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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