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最新調查發現,育齡癌友每7人有1人嘗試懷孕,但卻不是每個癌友都知道癌症治療可能導致不孕。民間團體指出,台灣缺乏跨科溝通機制,很多癌友只能靠自己挽救最後生育機會。
民團呼籲,台灣應比照美國、歐洲等國,制定適合台灣癌友的生育保存指引,當特定年齡層的民眾確診時,醫師應主動告知生育保存資訊,確保癌友生育選擇權,並針對不同癌別、治療方式,訂出生育保存計畫。
癌症高居國人10大死因之首,人人聞癌色變,癌症年輕化也不容小覷,近5年「癌症登記報告」統計發現,全台每年有超過6000名20至39歲育齡族群罹癌,以女性乳癌每年新增1000多人居冠,其次為甲狀腺癌900多人、大腸癌500多人、口腔癌400多人。
隨醫療進步,2008年到2018年,癌友的5年存活率從48%攀升至58%,等於每10名癌友就有6人可以存活超過5年,愈來愈多年輕癌友在抗癌成功後,有機會建立家庭、生兒育女,生育權逐漸受到重視。
癌症希望基金會2017年至2019年針對全台179名可能有生育風險的育齡癌友進行問卷,平均確診年齡為36歲,調查發現,癌友在罹癌前對於生育意願較高,治療時會跌入谷底,治療完畢後又會再回升。
治療過後,每7名癌友有1人嘗試懷孕,部分癌友則因沒有做生育保存、在成功抗癌後有生育意願、生殖科介入低等原因而感到懊悔;癌友當中,只有6成曾和醫護討論生育問題,5成曾和家人討論生育問題,有4成癌友認為生育保存資訊不足。

生育是人生中一件重要大事,但不孕卻是多數癌友共同面臨的問題,只要能及早做好凍精、凍卵或凍胚胎,就能避免人生留下遺憾,生育需求不該再被認為是奢侈的念頭而遭漠視。
蘇連瓔說,為了確保癌友生育選擇權,美國知名癌症研究機構德州大學安德森癌症中心(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2006年訂出「療前生育」指引,要求在癌症治療開始前,必須告知有生育保存的機會、方法以及準備方式,此後歐洲、英國、日本、澳洲等國相繼訂定相關指引。
2014年,癌症希望基金會訪談11名癌症患者及11名醫師,不少癌友指出,確診罹癌時從未想過生育,但當治療完畢、癌症遠離才有了懷孕念頭,卻已為時已晚;醫師也坦言,目前大多是主觀決定是否談論生育議題,且癌友和一般民眾不同,必須搭配不同癌別、不同療程,擬定不同的生育保存計畫,缺乏完整溝通機制。
以乳癌為例,患者除了可以在治療前凍卵,治療期間也能以停經針等方式保護卵巢;若是血癌,則必須在治療前完成生育保存,一旦化療打下去,恐怕再無機會生孩子。
萬一治療癌症的醫院沒有生殖科,患者還得往返不同醫院或診所,甚至要面對部分觀念傳統的醫師不友善的態度。
蘇連瓔指出,癌症希望基金會今年首創「癌友生育健康資訊平台,提供治療對生育影響、 生育保存方式等訊息,另有病友經驗分享,以及決策輔助機制,透過評估治療後不孕風險,鼓勵癌友探索自己對生育想法,最後提供決策建議。
除此之外,未來希望比照美國、歐盟制定台灣版的治療指引,預計12月將和國健署以及國內7大醫學會共同召開會議,初步討論幾歲、哪些癌別的癌友屬於「高風險育齡病人」,未來凡是符合條件者,醫師就應事先告知有生育保存的可能性,確保每個人都有同樣的認知,具有選擇權。
蘇連瓔強調,期盼各相關專業學會及醫院共同制定相關指引與決策輔助工具,針對不同癌別、治療方式,訂出與生殖科接軌的SOP,強化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提供癌友是否生育保存及選擇生育保存方式的醫病共享決策,共同做出最適合的選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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