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擬訂進口豬肉瘦肉精安全容許值,雲林縣為養豬大縣,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表示,未來仍依已通過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者開罰至少新台幣6萬元。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政府將堅持豬肉瘦肉精零檢出,未來仍依已通過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者開罰至少6萬元。
張麗善強調,絕對會維護雲林縣良品豬肉的品質,讓消費者對雲林豬肉有信心,同時確保豬農權益。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解釋,雲林縣政府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肉品及相關製品均不得檢出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而罰責是依據中央所訂的食品安全法,違反者開罰6萬到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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