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1名王姓郵差,因不滿津貼遭到扣除,今年2月一狀向法院提告欲討回5259元的津貼。法院在6月判決出爐,王姓郵差勝訴,成功上演「小蝦米扳倒大鯨魚」的戲碼。勝訴判決出爐後,傳出工會將依此提出集體訴訟,討回員工應有的津貼,據悉符合這類情況的內、外勤員工,約莫將近2.6萬人,恐會掀起一波「討薪」風暴。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中華郵政表示,薪資結構都是依法辦理,不過內部也會以此案例,檢討現有的津貼發放問題。
根據中華郵政的規定,員工若是每月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各類津貼將會依出勤日比例發放,連帶國定假日和法定周休二日也一併扣薪酬津貼。提告的王姓郵差主張,津貼屬於勞務工資的範圍,不得額外依休假天數扣除,於是在今年2月向法院提告,欲討回遭扣除的津貼。
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6月份做出判決,判處王姓郵差勝訴。法院認為,公司應給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前揭工資項目均為該員提供勞務對價。
王姓郵差分別在2017和2019年,各有3天和5天的特休假未休,儘管中華郵政有發送折算工資,但分別短少827元和1452元。另外王男在去年1月,請了6天的特休假,加上當月的國定假日和例休日,一共休假14天、上班17天,但該月的收投加給和駕駛加給,分別短少1548元和1432元,2項合計共短少2980元,連同先前的827元和1452元,合計短少5259元,最後判決中華郵政應須給付王姓郵差5259元。
對此中華郵政公司回應,該案屬個案判決,未來將會全面檢視是否適用所有員工,並會檢討現有的薪資結構辦法。判決出爐後,現在傳出工會想提出集體訴訟討回津貼,但因為內、外勤員工約2.6萬人,依據職務、進來的時間都不同,其津貼的計算方式也會有所差異,屆時舉證會略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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