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預告最低工資法,對此,學者紛紛建議適用範圍在有配套的情況下,應放寬為有提供勞務者,都受到最低工資法保障。
勞動部今天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其適用對象為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對象,且違反的雇主將依照勞基法處新台幣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對此,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說,目前最低工資法草案的參採指標,相信是勞資雙方的最大公約數。
不過辛炳隆認為,最低工資法沿用勞基法的話,還是會有很多人無法受到保障,像是家庭看護工等。
辛炳隆認為,未來最低工資法的適用對象應該擴大為有僱傭關係的勞工都納入,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避免低收入戶的家庭會負擔不起外籍看護。
辛炳隆也建議,除了研究小組提供建議案給審議委員會討論外,應該還要讓勞資雙方都可以提出各自版本,供審議委員會討論。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也認為,現在台灣勞動多元化,最低工資法應該可以考慮擴大為有提供勞務者都適用,以保障所有勞工。
邱駿彥建議,違反最低工資法的罰則除了依照勞基法裁處外,應該也可以增加查稅等,這樣對於雇主的威嚇力,會比勞基法納入刑責等都還要大。
由於過去時常聽到資方集體退席杯葛基本工資審議,邱駿彥說,最低工資法中應該要有相關的處理程序,例如資方拒絕出席,勞動部有權更換委員。
邱駿彥說,審議委員應該也要賦予研究如何提升一般勞工薪資水準的任務,這對提升國內薪資水平,相信會有更大幫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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