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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無悔意 NONO涉侵犯6女、士檢求重刑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7 15:1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7 15:11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名女子指控妨害性自主,士檢如今偵結,認定有六名女子受害,指控NONO多次利用自己是「藝人」的知名度,以及工作機會,以工作邀約,或錄影結束,一起吃宵夜為由,趁機在住處、飯店與車上犯案,檢方如今將NONO起訴,更指出,他犯後,沒有悔意,請法院從重量刑。

圖/TVBS

 
記者vs.藝人NONO(03.13):「最近還好嗎,瘦很多耶。」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之前遭多名女子控訴,涉犯妨害性自主,他一度神隱,今年三月在律師陪同下,他身穿白色襯衫,現身士林地檢署複訊,如今士檢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他,涉嫌對六名女子下手,將NONO起訴。

記者vs.藝人NONO(2023.8):「要道歉嗎?有什麼話要說嗎?」

 
NONO當初被控侵犯、猥褻10名女子,台北地檢署調查後,3件證據不足不起訴,而小紅老師等7女提告部分,去年底移轉士林地檢署,檢方仔細詢問被害人小心求證,兩度傳喚NONO,也約談祕密證人也就是前老闆吳宗憲,檢方如今認定有六名被害女子,NONO分別有三次強制性交、三次強制性交未遂、兩次強制猥褻,更指出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以及工作機會,認識這些被害人後,分別在97年到102年在住處、飯店以及車上下手。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志明:「犯罪後態度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NONO利用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或共進宵夜的藉口,與不知情的被害人獨處伺機犯案,向法院從重量刑,但最重有多重。

律師林冠宇(非當事人委任):「本次的事件是一行為一罰,總共有七次的行為,其中三次是強制性交,強制性交他就算和解了,最低的刑度也是兩年,這樣累加上去一定會超過兩年,緩刑的條件又一定要兩年以下才可以,所以除非NONO去爭取到無罪,否則他一定要入監服刑,那我覺得,他如果否認犯罪又沒有和解的話,最後可能會被關個四到五年。」

檢方抽絲剝繭,如今將NONO起訴,希望藉由司法,還原真相,也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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