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金曲歌王」王力宏、李靚蕾結束8年婚姻,未料女方接連拋出核彈級爆料,延燒3日後終於在男方道歉之下告一段落,對此就有律師分析暗藏的法律玄機。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律師陳清怡表示,首先贍養費、扶養費為我國法律中規定的給付項目,前者指的是《民法》第1057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關鍵在於「判決離婚」,拿贍養費須法官裁判認證,實務上並不容易,因此稱不拿贍養費的判斷與法律實務經驗契合。
再來,陳清怡提到,普遍離婚案件中,重要的議題莫過於親權歸屬,只不過並非本案中爭點,衍生的會是撫養問題,拿到小孩親權的一方同時會成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管理其財產,因而成為不容忽視的面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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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清怡說明,新修正民法中,法院可審酌婚姻間家事勞動等,藉此調整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比例,另外,高資產人士走法律途徑分配財產,須支付高額裁判費,因此通常雙方會事先談妥,同時請女方拋棄請求權。
最後關鍵為提出心理師的人格判斷,陳清怡說,這是蕾神「一槌定音的重擊」,一來,如果走法律途徑離婚,假設一方有過失行為,像是虐待等,依法不得提出請求,唯有另一方才有權提離婚;二來,若法官看到一方為病態型人格,拿到小孩監護權可能性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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