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momo親子台主持人的39歲「焦糖哥哥」陳嘉行,2019年被momo親子台指控他侵權使用「焦糖哥哥」名字,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官司耗時2年,昨(22)日陳嘉行在臉書宣布momo親子台敗訴,指momo親子台不僅要負擔99%的訴訟費,耗日費時最後只拿到2首曲子的公播費,狠嗆對方「現在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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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行昨在臉書上發長文稱momo親子台敗訴,「耗時兩年,雙方攻防搞得像幾千萬商業活動的訴訟宣判了!」並透露在「著作權方面,momo親子台主張歌曲、舞蹈著作權部分成立,3首歌中只有2首歌有著作權,法官認定1首詞1250元、1首曲1250元、1支舞2500元,總共是13,750元,且活動公司需付一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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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行指出,momo親子台當初的策略是利用告桃園燈會的訴訟,要讓智財法院認定「焦糖哥哥」是momo親子台的商標,而非他的名字。指對方在過程中多次找現任與離職員工到證人台前串供,對方律師甚至用「套邏輯」的方式匡他,如今「判決結果等於讓搞小手段的人與組織,在法律面前顯得荒謬可笑。」
陳嘉行還狠嗆momo親子台動員這麼大的人力資源及律師費,結果只拿到2首歌的公播費,「我一開始就說我願意付3首歌公播費給你們,台長陳景怡還在媒體上罵我⋯⋯現在糗了吧,momo台除了少賺1首歌公播費外,更打開想拿回被剝奪走自己藝名的法律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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