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嘉行與前東家親子台,因「焦糖哥哥」四字商標,官司訴訟多年,法院最新判決結果,判親子台敗訴,等於陳嘉行能繼續使用「焦糖哥哥」這個稱呼,全案還可以上訴。
對著前東家喊話,藝人「焦糖哥哥」陳嘉行看起來格外輕鬆,因為商標法,跟MOMO親子台優視傳播鬧上法院,智財法院26日判決優視傳播敗訴,等於陳嘉行能繼續使用焦糖哥哥這個稱呼。
藝人陳嘉行:「他們已經找了三家律師事務所,來跟我打官司,目前狀況就是被駁回,我還是希望就是放下了,因為你都沒有再使用焦糖哥哥的商標,十幾年了,你要這個商標幹嘛,你要找第二個人來扮演我嗎,這很奇怪啊。」
起因是,2008年優視傳播將「焦糖哥哥」登記為商標,甚至延展註冊到2028年,陳嘉行2019年向智財法院以該商標有「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申請廢止註冊後獲准,優視傳播提出訴願遭駁回,又提出行政訴訟,主張過去三年曾重播過焦糖哥哥的節目,代表商標仍在使用,不過智財法院認為,節目中使用焦糖哥哥字樣僅是用來介紹主持人,並非商標實際使用的事證,判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藝人陳嘉行:「你現在命名的就是一個人,不能限制一個人他的流動性,你離開的時候,還不能做相關行業。」
會否上訴,優視傳播僅表示,內部還要討論再做決定,但認為法院還是依照智財局的廢止看法做判決,沒有做其他調查覺得跟國際有點脫節,焦糖哥哥過去常在臉書發表政治和時事看法,網路辨識度頗高,自己的稱呼暫時有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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