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桌球王子」江宏傑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宣告結束和老婆福原愛4年婚姻,雙方跨國官司也成外界關注焦點,不過日媒報導,演藝界相關人士透露其決定離婚關鍵,可能是考量到「天價廣告賠償金」。
江宏傑、福原愛2月爆出婚變消息,女方傳長期遭言語、精神霸凌,因此心死決定離婚,未料後來被拍到與一名高帥男子同遊橫濱、入住飯店,儘管她事後不斷澄清駁斥,仍被貼上「不倫」標籤,反觀在台灣的江宏傑時常在社群平台曬出溫馨家庭照,並標註福原愛帳號,然而就在他停止標記沒多久,便傳出正式向法院訴請離婚消息。
對此,福原愛發聲感謝江宏傑願意坐下來談離婚,也傳出其每次遭言語霸凌,都會把過程記錄在「關鍵筆記本」裡,這也可能成為她逆轉勝王牌。據日本週刊《friday》報導,離婚官司對福原愛而言相當不利,因為要舉證「沒有不倫」很困難,而江宏傑在這情況下就成了受害者,除財產分配上較有利,也能要求贍養費。
演藝界人士認為,日本多數廣告會在事前契約書裡談攏違約金,台灣廣告的違約金則是依「損失時間長短」求償,從兩人在台灣接下多個代言來看,最高恐被求償2億元日幣(約5千1百萬元新台幣),「這不是江宏傑一人可以負擔」,因此推測其或許是考量到天價賠償金,才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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