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陳冠霖與陳光前過去因販賣泰國佛牌鬧出糾紛,陳光前2月在臉書上直播竟爆料,對方上酒店卻不付錢,還家暴老婆謝欣誼,甚至更說謝欣誼和另一名女子「共事」陳冠霖。陳冠霖夫婦氣得告上法院,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也裁定陳光前的言論並無證據證明,依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本土劇演員陳光前今年2月在直播中,公開指稱陳冠霖「什麼咖小,去酒店不付錢」、「你弄女人弄幾次了,帶小姐帶幾次了,都是別人替你買單,你有買過單嗎?」、「他喝完酒還會家暴」,更宣稱陳冠霖老婆謝欣誼和另一名女子「共事一夫」。
陳冠霖、謝欣誼夫妻認為名譽受損後,在3月寄發律師函給陳光前,對方竟在3月又在臉書開直播,再次指稱陳冠霖在拍電視劇時去酒店不付錢,還大罵「陳冠霖就是王八蛋」、「到現在還會家暴」等,陳冠霖夫妻也憤而向新北地院自訴提告誹謗。
新北地院開庭時,陳光前承認觸犯公然侮辱罪,但他否認有誹謗,表示直播時說的話是實話,關於陳冠霖去酒店不付錢一事,他都在場並親眼目擊,先前也有聽柳姓友人說,陳冠霖酒後會打老婆,不過關於2女「共事一夫」的說法,他則坦承有誇大說詞。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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