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在上班的時候吃早餐嗎?中國廣東深圳有一名科技公司員工,因上班吃早餐與老闆發生爭執,被公司以微信通知「不用再來上班」。員工認為公司此行為屬違法,要求結清工資及經濟賠償,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公司支付該員工工資及補償金八千多元人民幣(約台幣3.6萬元)。
勞動合約解除爭議調解 他獲賠八千人民幣
《羊城晚報》報導,事情發生在張某任職滿一年後,張某被解雇後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於是向公司索賠。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張某向「坪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員明確表示,需有勞動者嚴重違紀等情況,用人單位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約。經調解後,雙方達成協議,張某獲賠。
此外報導提及,用人單位在公平合理的範圍內,可以對勞動者行使適當的單方調職,不過需符合法律條件,包括工資待遇不變、不得增加員工勞動成本及不得具侮辱或懲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