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上班吃早餐」被炒魷魚!陸員工不服求償贏了 公司要賠3.6萬

編輯 楊日欣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9 16:4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9 17:04
中國廣東深圳有一名科技公司員工,因上班吃早餐與老闆發生爭執,被公司以微信通知「不用再來上班」。(示意圖/AI生成)
中國廣東深圳有一名科技公司員工,因上班吃早餐與老闆發生爭執,被公司以微信通知「不用再來上班」。(示意圖/AI生成)

你會在上班的時候吃早餐嗎?中國廣東深圳有一名科技公司員工,因上班吃早餐與老闆發生爭執,被公司以微信通知「不用再來上班」。員工認為公司此行為屬違法,要求結清工資及經濟賠償,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公司支付該員工工資及補償金八千多元人民幣(約台幣3.6萬元)。


勞動合約解除爭議調解 他獲賠八千人民幣

《羊城晚報》報導,事情發生在張某任職滿一年後,張某被解雇後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於是向公司索賠。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張某向「坪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員明確表示,需有勞動者嚴重違紀等情況,用人單位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約。經調解後,雙方達成協議,張某獲賠。

 
報導指出,用人單位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時,須確保內容合法、程序民主並公開。勞動關係的認定,不以書面勞動合約為唯一依據,只要具有人身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及組織從屬性,即可成立。員工可透過工資支付記錄、社保繳納記錄、考勤記錄等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此外報導提及,用人單位在公平合理的範圍內,可以對勞動者行使適當的單方調職,不過需符合法律條件,包括工資待遇不變、不得增加員工勞動成本及不得具侮辱或懲罰性。


#深圳#科技公司#中國#員工#爭執#工資#調解#勞動關係#經濟賠償#合約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06

0.0093

0.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