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在搭乘火車、高鐵等交通工具時,都喜歡將椅背「往後倒」休息。不過,中國大陸一名男子日前在搭乘高鐵時,在將椅背往後傾時,不慎把後方乘客的筆記型電腦螢幕壓壞,讓對方憤而報警,雙方對簿公堂後,這名肇事男子被法院判賠3341.4元人民幣(約1.4萬新台幣)。
事發後,王男馬上向警方求助,雙方在長沙站下車前往派出所調解,不過當下並未達成賠償協議。隨後王男只好再買一張票前往武漢,抵達後乘坐計程車前往電腦維修店,維修後再搭車返回學校。而他也一狀將這名劉姓乘客告上法院,要求他賠償維修費及交通費,總計4788.5元人民幣(約2.1萬新台幣)。
對此,法院判決指出,劉姓乘客所搭乘的車廂內,座椅背後都貼有「請您調整座椅角度時,提示後排旅客」的標示,但他並未盡到提醒義務,因此對王男筆電受損一事存在「主要過錯」,應該持承擔此案民事責任的70%。另外,王男在使用電腦時,也沒有警惕前排座椅調整時,可能對其造成的影響,因此自己承擔民事責任的30%,判決由被告賠償原告損失334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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