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罪成 判刑15個月

責任編輯 吳家瑜 報導

2022/01/04 14:28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被法院判處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罪成,入獄15個月。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36歲的鄒幸彤被指去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網上發表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自去年10月開審後,鄒幸彤一直否認控罪,並被收押至今;西九法院今早裁定鄒幸彤罪成。

去年12月中,鄒幸彤也因為2020年「六四」集會案被判入獄12個月,控罪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

綜合媒體的報導,鄒幸彤今天獲罪的部分刑期與之前的判刑分期執行,總刑期為22個月。
 


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去年6月4日不理會警方禁制,一如既往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六四」集會,悼念北京「八九」死難者。

警方指鄒幸彤當時在網上撰文,呼籲市民參加未獲官方批准的集會,其後並拘捕鄒幸彤,依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起訴。(中央社)
 

更新時間:2022/01/04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