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執行死刑 邱太三:別在憤怒時下決定

編輯 吳秉嵩 報導

2018/06/27 20:39
圖/中央社

近幾個月台灣社會頻傳凶殺案,有民眾質疑是否與「政府不執行死刑」有關。法務部長邱太三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任何事情都不要在憤怒時下決定,執行死刑也是。他認為,假設分屍案嫌犯該死,就要由法院盡速判決,而不是要求已經被判刑,卻與目前案子不相關的死囚執行死刑。

邱太三指出,社會治安不是看個案,而是看整體數字,從數字來看,台灣這2年的重大凶殺案有明顯降低。他以鄭捷的捷運殺人案與王景玉的小燈泡案為例,說這些都是隨機殺人,但近來幾起凶案,都是人與人之間有特定關係,例如情侶、師生、夫妻等等。

 


邱太三也說,當時小燈泡案發生,社會輿論譁然,要求盡速執行死刑,但「結果是鄭捷被槍斃,殺死小燈泡的王景玉在一審是被判無期徒刑,這樣邏輯是否有點怪怪的?」因此他認為不該在憤怒時,做出倉促的決定。

邱太三強調,若殺人分屍案的被告該死,程序上應該蒐集證據,讓法院可以加速判決,接著對這些人執行死刑,而不是要求與案件不相關的死囚盡速執行死刑。

對於他任內是否還會執行死刑,邱太三則沒把話說死,僅低調表示死刑有其執行上要審核之處,並未明確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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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27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