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圖/TVBS)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涉以低價出脫三中及舊黨部大樓,一審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二審今天首開庭,馬英九否認犯罪,還說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駁回。法官諭知8月11日再開庭。
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之前指外界有人以不當手段或方式來影響檢察官業務的執行,並舉三中案為例;馬英九今天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看法以及是否覺得委屈,馬英九並未回答。
馬英九在庭內表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予以駁回;法官問及是認罪還是不認罪,馬英九表示「我否認犯罪」。同案被告、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也表示,否認犯罪。另同案被告、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請假、未到庭。
公訴檢察官邱智宏比喻,現在民眾搶買快篩,如果有企業佛心去挪用資金花錢買快篩送給每位民眾,這樣不符合營業常規手段是否就可正當化而不被科予刑責呢;二審在本案需要解釋三中案等相關交易有無違背營業常規所指的誠信經營等。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具違反證交法身分,去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張哲琛、汪海清也獲判無罪;台北地檢署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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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3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