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司法院為強化汰除不適任法官,推動《法官法》修正,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立委尤美女也提出版本,開放讓案件當事人直接請求評鑑法官,法官協會認為,判決結果一方勝一方敗,常無法讓雙方滿意,擔心若此版本通過,會讓有心人士利用法官評鑑制度,干擾及侵害審判獨立,今(13日)發聲明反對立委尤美女版本,強調「司法審判不是服務業,訴訟當事人可以上訴,但不要客訴」,呼籲修法應慎重。
法官協會聲明如下:
本次《法官法》修法,是否讓訴訟當事人直接請求評鑑法官?甚至無限擴大請求評鑑主體的範圍?更是各方爭論的焦點,本會謹再聲明如下:
一、司法審判不是服務業,訴訟當事人可以上訴,但不要客訴。
法官是中立的第三者,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及證據,依法審判,訴訟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對於判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訴,以資救濟。但是司法審判並不是服務業,不可能討好每位「顧客」(當事人),判決結果必有勝敗,更不可能讓每位人民都滿意,所以如果讓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可以直接「客訴」(請求評鑑法官),不但會使評鑑制度淪為有心人士不當干擾司法公正及審判獨立的手段,更可能因為大量濫行評鑑請求,而排擠真正需要進行評鑑案件的審查。故本會堅決反對當事人等得直接請求評鑑法官的修法方向。
二、修正草案不僅讓當事人、被害人得直接請求評鑑,甚至毫無限制擴張得請求。
評鑑的個人及團體,形同「法官審判被告,群眾公審法官」的荒謬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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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5/13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