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景宅頂樓湯屋公設遭判違建 買家告建商

2018/08/08 19:30

新北市有一個預售建案最近完工,卻爆發違建爭議。有購買戶出來控訴當初建商標榜,頂樓可以一邊看夕陽、一邊泡湯,但今年要交屋才發現頂樓的湯屋被新北市工務局認定違建,氣得要解約,控訴建商扣住已付款項,對此建商回應湯屋不是違建、是認知不同,而錢要等法院判決違約責任在誰才能還錢。

 

不規則形的外表、最高層29樓,號稱毫無阻礙看到漁人碼頭美景,一坪還曾開價到42萬,當初更標榜頂樓有湯屋,然而消費者控訴頂樓設施是工務局驗收發給使用執照才蓋,二次施工成為違建,讓購買預售的消費者不能接受。

投訴人吳小姐:「我們可以一邊泡湯一邊享受夕陽,買的是沒有海景的房子,所以說即使你買的沒有海景,你可以到頂樓。」


這群朋友8個人買了9戶,準備要辦貸款交屋時頂樓被人檢舉事件才曝光,新北市工務局也認定湯屋是違建,恐怕會有拆除風險。
 


投訴人黃小姐:「其實他要把扣掉15%之外,剩餘的款項應該要退還給我們,因為我們已經繳交了快要3成了。」

尤其已經繳了30%的款項,依定型化契約應該至少能退15%回來,認為建商態度強硬,每個人大約被扣住400萬。實際進入大樓,原本開放的頂樓現在封起來,宣稱正在施工無法進入,建商反駁不退錢是要等法院認定誰違約,而頂樓只有觀景平台上的玻璃牆是後加,湯屋合法。


建商副總王堂儒:「在屋頂上並沒有湯屋這樣的名詞,就我們的認知,我們水池是合法的、我們有溫泉,那我們水池裡面有溫泉,它就是一個湯池。」

雙方各執一詞,上法院解決,事實上二次施工在建案中很常見,土地資源系教授說像是陽台外推、新增夾層或格局改變,甚至在公設上動手腳,把空地改成教室等等,但只要原始設計上沒有就算違建,建商還可能涉及廣告不實,消費者交屋前也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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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02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