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誘導買10萬美容品!鑑賞期退貨遭拒 台中法制局出手了

記者 陳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2024/06/19 17:56
法制局將對屢勸不聽業者貼出消費警訊。(圖/TVBS)

日前彰化一名24歲的女子經過台中豐原區廟東夜市附近,有業者人員藉由分送口罩,引導入內行銷,當時女子不知如何拒絕,竟在業者的引導說服之下,簽下10萬2千元的美容商品買賣契約,引導消費者拆封所贈送的美容儀器,事後女子想要解約退貨時,業者以高額手續費、儀器已拆封為由,拒絕解約,改引導消費者減少商品數量,降低總消費金額到8萬5千元簽下和解書,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經限期改善仍拒不改善的業者,市政府將至該業者營業場所張貼警示公告(消費警訊),提醒上門之消費者留意。

彰化一名女子被引導式推銷。(圖/TVBS)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李善植局長說明,消費者如與業者以「訪問交易」方式購買商品者,得於取得商品後7日內向業者為解除契約,此時不管業者是否同意,契約都已經解除,無需再簽立和解契約。又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因檢查之必要而拆封商品,不影響消費者無條件解除權之行使,更何況這位消費者是在業者的引導下在業者場所拆封儀器檢查,此拆封行為破壞商品的完整性,仍不影響消費者無條件解除合約的權利。

女子被引導式買下10萬多元的保養品。(圖/TVBS)

法制局進一步說,位於豐原廟東的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自112年下半年與資融公司合作後,爭議案件大幅成長,今(113)年被申訴件數迄今更高達17件,居所有美容業者之冠,部分消費者表示即使主張交易類型為訪問買賣,依法於7日猶豫期內要求解除契約,業者也會以儀器拆封檢查或實體店面販售為由拒絕解約退費,行銷手法最具爭議性。

法制局表示,在公平交易委員會陸續就愛妮雅集團路邊攔人,以及利用APP交友軟體假交友真行銷等不當銷售行為處以高額罰鍰後,本局統計今年1-5月所受理的美容類第一次消費爭議案,共計136件,較去年下半年157件案件,每月受理案件數雖未減少,但爭議內容已罕見業者直接引導消費者拆封商品之行為,且消費者續行爭議或申請調解比例由40.7%降至26.4%,大部分案件在第一次申訴即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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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6/19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