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慘不忍睹!保時捷駕駛吃藥衝回家 轎車挨撞「屁股都沒了」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19 14:2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9 14:20
保時捷推撞路旁轎車。(圖/TVBS)
保時捷推撞路旁轎車。(圖/TVBS)

日前在台中市北屯區發生一起車禍,當時一位凌姓男子將愛車停在路邊車格內,隔日一早要來取車時,發現愛車遭到狠撞,車尾嚴重凹陷毀損、後擋玻璃全碎,但是肇事者並未留下,讓他讓場傻眼,後續經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及探詢附近店家,找到肇事的保時捷車主許男,並將其依法究辦。

轎車再推撞前車。(圖/TVBS)

 
這起案件發生在北屯區崇德路三段,當時許男開著一輛白色保時捷休旅車,推撞路旁凌男的轎車,導致該輛轎車再往前推撞一輛休旅車,「車頭貼車尾」,但是許男並未留下解決,讓隔日來取車的車主看了當場傻眼,立馬報警處理。

轎車車損嚴重。(圖/TVBS)

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展開調查,由於夜間視線昏暗,增加了警方調查的難度,王員除了擴大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也向附近店家及住戶實施查訪,並在附近商家一名夜班員工那裡獲得了關鍵信息,員工表示,事發當晚約莫半夜3點半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儘管當時因正在工作,無法外出查看,但此一線索卻為案件的偵破帶來了突破。

許男向警方坦承,自己因服用藥物,導致精神不濟而與路旁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當下因身體不適,想快點回家休息,所以未報警處理,但看到警方出示的相片中一片滿目瘡痍的景象,許男表達了深刻的後悔與歉意,後續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許男肇逃的行為作出舉發。
 

第五分局表示,發生車禍即便無人傷亡,也應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逃財損案件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千萬不可輕忽。
#台中#保時捷#轎車#車格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739

0.1772

0.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