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北屯區發生一起車禍,當時一位凌姓男子將愛車停在路邊車格內,隔日一早要來取車時,發現愛車遭到狠撞,車尾嚴重凹陷毀損、後擋玻璃全碎,但是肇事者並未留下,讓他讓場傻眼,後續經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及探詢附近店家,找到肇事的保時捷車主許男,並將其依法究辦。
第五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展開調查,由於夜間視線昏暗,增加了警方調查的難度,王員除了擴大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也向附近店家及住戶實施查訪,並在附近商家一名夜班員工那裡獲得了關鍵信息,員工表示,事發當晚約莫半夜3點半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儘管當時因正在工作,無法外出查看,但此一線索卻為案件的偵破帶來了突破。
許男向警方坦承,自己因服用藥物,導致精神不濟而與路旁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當下因身體不適,想快點回家休息,所以未報警處理,但看到警方出示的相片中一片滿目瘡痍的景象,許男表達了深刻的後悔與歉意,後續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許男肇逃的行為作出舉發。
第五分局表示,發生車禍即便無人傷亡,也應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逃財損案件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千萬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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