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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高消費不給退 恐遭貼「消費警訊」公告

記者 廖凡漪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18 21:5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8 21:51

台中豐原廟東商圈一家美容店,不斷傳出消費糾紛,案件不斷增加,台中市府也開出第一槍,修改消保法自治條例,將消費警訊公告實體化,要是業者限期沒有改善,將會把公告張貼店門口,加上最高開罰10萬,要保護消費者。

圖/TVBS

 
記者廖凡漪:「台中豐原廟東這一間美容用品店,買賣消費糾紛不斷,台中法制局為了避免消費者再羊入虎口,決定業者再不改善的話,就會張貼出這張消費警訊公告。」

消保官指出這一間美容用品店業者,在街上發送試用品招攬顧客進門,之後再快速拆除商品包裝,規避訪問型消費7天猶豫期,讓顧客花大錢買美容用品無法辦理退貨,加上跟融資公司合作可以提供無卡分期。

不少年輕人受害,日前才有20歲女子因此背上10萬多元負債,而且案件越來越多光是去年下半年,就有32件消費糾紛。

 
台中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是全台首創台中市政府是考慮目前,的確有這種個案,案件確實違反消費者保護相關規定,然後業者校費爭議案件顯著增加,然後一直沒有辦法獲得有效處理方式,所以才會想要推這樣程序,就是把消費警訊實體化。」

加上當地議員接獲大量陳情,為了避免再有人掉進消費陷阱,台中法制局修改消保自治條例並且三讀通過,決定從網路公告變成張貼公告,提醒消費者注意,法制局決定在店家實體店面,明顯處公告消費糾紛資訊,設下最後一段防線,希望能保護消費者。



 
#台中#消費糾紛#美容店#消費警訊#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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