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人夫因出軌被抓包,只好把千萬房產交給前妻,不料又在離婚後挨告。(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北市有一名鍾姓人夫與黃姓女網友有染,不但2度前往旅館開戰,還曾互傳「喜歡妳幫我親弟弟」等大尺度曖昧訊息,豈料卻被妻子抓包,雙方只好協議離婚,並交出名下的千萬房產。然而,鍾妻離婚後仍怒火難消,於是又向前夫、小三提告求償百萬。台北地院法官對此審理後,認定鍾男在離婚時並未對侵害配偶權進行賠償,故判他與小三必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鍾男與妻子在大約10年前結婚,但他卻在2021年時與黃女爆出婚外情,2人不但2度前往旅館開戰,還曾互傳「想吃你」、「我喜歡妳幫我親弟弟」、「擋得了慾火嗎」等大尺度曖昧訊息。鍾妻在意外得知丈夫出軌後,氣憤地向2人提告連帶求償100萬元。
鍾男在法庭上坦承,他確實在婚姻期間偷吃,但他在被抓包後,即與前妻於2021年12月離婚,並將位於大陸廣東珠海市、價值千萬的不動產交給妻子,自己只拿回300萬元,甚至還曾簽署離婚協議書,達成雙方均不提告共識。另外,鍾男也反控前妻是因為索取生活費未果,才會針對他出軌一事提告,各主張對方無權向他求償。
鍾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黃女,並2度前往摩鐵激戰。(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而黃女在出庭時也辯稱,她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人夫,對方也從未表明自己已婚,加上夫妻倆離婚原因多端,認為鍾男早在認識自己前,就可能與鍾妻關係不佳,故主張鍾妻不該將壓力歸咎於她。
不過,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發現鍾男與前妻在離婚時只有討論財產分配、孩子扶養權,並未提及外遇造成的侵害配偶權一事,故認為人夫應就此賠償。另外,法官在勘驗鍾男與黃女的對話後,發現黃女曾提及「你老婆」、「我們都已婚」等語,認定黃女深知鍾男已婚,故判處鍾男、黃女必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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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24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