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桃園伯猥褻10歲女童!街頭擁吻狂摸 誆騙私密照片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3/23 20:5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14 13:59
桃園57歲阿伯交往10歲女童、甚至騙拍大量私密照片。(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57歲阿伯交往10歲女童、甚至騙拍大量私密照片。(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網路雖然便利但也暗藏不少危險,父母一定要時刻留意自家小孩的上網、交友狀況,以免出事了才想到亡羊補牢;桃園市一名57歲陳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了年僅10歲的女童、雙方發展成情侶關係後,陳男竟藉著外出遊玩的名義,在車上對女童上下其手、擁抱親吻得逞,雖然從頭到尾都未違反女方意願,但仍依法被判處1年7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去(2023)年透過臉書結識女童、即便得知對方只有10歲,仍積極邀約出門遊玩,並在開車行經中壢時,藉故將車輛停妥後、得到「小女友」的同意後對其擁抱、撫摸甚至親吻得逞,更在同年8月起,多次向女方索要私密照片,透過誆騙的方式獲取大量露點照片,悉數存於手機當中,直到女童母親察覺異狀報警,才揭發本起案件。

 

警方獲報後於去年9月13日,持拘票將陳男拘提到案,並在查扣的手機、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大量犯罪證據,陳男也在罪證確鑿下坦承犯行,儘管從頭到尾都有徵得女方同意,但由於受害人當時未滿14歲、且至今未與其母親達成和解,因此認定陳男無從免除刑事責任,最終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猥褻罪、製造少年之性影像罪等,合併判處1年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桃園#阿伯#10歲女童#交往#私密照#戀童癖#戀童#拐騙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23

0.0744

0.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