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無照開聯結車上路又吸毒,猛撞工程車釀2死。(圖/TVBS)
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前(111)年7月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楊姓男子駕駛聯結車猛力撞上前方準備進行測量的工程車,造成工程車司機、工人重傷離世,事後經警方調查,楊男辯稱自己是為了撿打火機釀禍,不料事後驗尿結果出爐後發現,他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最終被依法判刑6年,可上訴。
楊男無照開聯結車上路又吸毒,猛撞工程車釀2死。(圖/TVBS)
據了解,前年7月1日凌晨3時許,楊男無照駕駛連結車從桃園載運土方到雲林,又在同日上午8時許又開回桃園。直到9時許,他行經台61線快速道路時,突然撞上前方準備進行測量的工程車,因撞擊力道猛烈,造成工程車司機、工人全身多處骨折,2人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事後楊男向警方辯稱,事發時我開車準備下通霄匝道口時,因想抽煙低頭找打火機,沒注意前方是轉彎處,所以才撞上工程車。不過經驗尿發現,楊男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但對於驗尿結果他又辯稱,自己在採尿前96小時有施用毒品,強調自己是在5天吸毒的。
但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他的說詞,依照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將楊男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依照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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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