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女業務和已婚男同事發生不倫戀。(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有名林姓女車行業務,多次和已婚王姓同事發生關係,兩人常相約汽車旅館開房間,還直接在社群軟體公開放照片,林女甚至跑到王男妻子任職的診所購買醫美課程,東窗事發後,王男妻子氣得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林女須賠償元配張女30萬元。
根據判決書,林女和王男兩人都是車行業務,在同間公司任職,兩人發生不倫戀,期間林女和王男跑遍了新北的摩鐵,相約泡溫泉,兩人還大方示愛,在社群軟體發布照片。
隨後,林女還明目張膽地跑去元配張女所任職的醫美診所買課程,張女氣得提告,主張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
林女證稱,坦承和王男交往,也有發生性行為,但沒有到元配所稱的溫泉會館、摩鐵,林女更說,王男還有其他婚外情對象,且張女在社群軟體的截圖,無法證明她和王男去過摩鐵。
經法官審理後,法官認為王男坦承頻繁發生性關係,林女故意不法侵害了張女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考量雙方社會經濟地位,判林女須賠償張女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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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2/2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