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兩名駕駛,行經五股交流道路口,發生行車糾紛,兩人竟然直接下車,在路中央互相拉扯、勒住對方脖子,其中一方的親友,還下車助陣,造成後方車輛大排長龍,雖然雙方事後都沒有報案,但無故停車,最高可以開罰三萬六。
明明是車道卻有人直接下車,扭打成一團。
黃黑上衣男子,勾住黑衣男的脖子,兩人互相還一邊大聲叫囂,另一人也下車加入戰局。
綠燈一亮,目擊民眾趕緊踩油門加速離開,就怕會受到波及,但雙方似乎還沒有要停止的跡象。
這起衝突發生在,10號早上十點多,上班尖峰時段剛過,就發生行車糾紛,發生衝突的雙方,兩輛車一前一後,很可能是因為突然煞車,或是變換車道引發糾紛,才會當街動手。
事發地點是五股交流道,就算過了上班時間,車流量最大的時候,不過這個路段北上南下的車,全都擠在一起,交通很壅塞雙方停車動手,對當地交通恐怕是雪上加霜,雖然警方沒有獲報,但這樣的行為還是可以依法開罰。
蘆洲分局德音所所長蔡哲明:「積極聯繫雙方車主到案說明,另影片中車輛暫停於車道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吊扣車牌6個月。」
沒有遇到緊急狀況,任意減速煞車或是在車道中暫停,最高可罰3萬6,因為影片有拍下雙方車牌,只能先通知車主到案,釐清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但無論是哪一方有錯在先,馬路正中間勒脖子互嗆,恐怕都得收高額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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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11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