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女子指控,要離開派出所時,警方誘導有喝酒的丈夫騎車,再開酒駕罰單,逮捕過程身上還出現不明傷痕,認為執法過當,向督察室檢舉。但警方出面自清,當時多次告誡男子別騎車,他還是騎,所以才會依法偵辦。
忙到一半員警突然衝出派出所。
警方vs.鄭姓男子:「下來下來。」
警方當場把這名灰衣男拉下車不讓他騎,因為他才剛離開派出所大家都知道他有喝酒。
警方vs.鄭姓男子:「你為什麼要騎車,不是叫你不要騎嗎。」
當下至少3名員警一起狂奔攔截,避免他酒駕上路,果然一測酒測值0.58當場被依法開單,只不過太太事後上網po文指控,先生明明沒有抵抗也沒武器卻被上手銬,回家後左肩還多出不明傷痕,也說是員警引誘酒醉的先生把車牽到門口,方便讓太太騎卻開酒駕罰單。
控警過當民眾李小姐:「包紮好回來又多了一道傷痕,因為他既沒有掙脫也沒有去毆打警察,或者是反擊或者是武器,那這道傷是哪來的。」
警方vs.李姓妻子:「怎麼摔成這樣,這個車是誰的,我先生的,他酒駕要載我,我堅持不要我要載他。」
其實一開始會到警局是因為先生喝酒太太懷孕,兩人都不想讓對方騎車還因此大吵,警方也多次告誡先生不能騎車,更沒有引誘牽車這種事。
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警方不會要求或引導民眾做酒駕行為,我們極力來取締酒駕。」
控警過當民眾李小姐:「我在猜他可能喝酒沒聽清楚,我必須要老實說我不曉得是哪邊誤判,所以他是沒有騎在馬路上,是直接迴轉停在警察局門口。」
太太事後認為可能是先生誤判,坦承自己無法確定當時警方和先生的對話,但對於其他指控她依舊認為有些過當,已經申訴警局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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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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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0/2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