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奔喪遭阻擋「擲聖筊才得入內祭拜」。(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資料畫面)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與哥哥長年不合,母親過世後她想回家奔喪,卻被哥哥要求「擲聖筊才得入內祭拜」,且訃聞上沒有她的名字,認為被哥哥刁難且權益受損,提告求償1元,法院認為擲筊是民間習俗,哥哥沒有隱瞞母親死訊,也沒有阻擋妹妹祭拜、出殯,因此判陳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母親病逝之後,哥哥等到頭七才讓陳女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返家奔喪被哥哥刁難,要求擲聖筊才得入內祭拜,且在訃聞上面也沒有列出她的名字,陳女憤而提告,侵害她奔喪盡孝的人格法益,求償1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親戚作證,陳女平時的確沒有和母親互動,聯絡也不回來,兄妹倆感情不好,連哥哥也沒有妹妹電話。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兄妹2人感情不睦,陳男於母親死亡後第7天才通知陳女,雖然有要求對方,必須「擲聖筊才得入內祭拜」,但這是民間習俗,難以認定哥哥有侵害妹妹奔喪的權益,且就算哥哥所印的訃聞,沒有寫妹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妹妹參與祭拜及陪同出殯的權益,因此難以認定妹妹的奔喪權益受損害,法院判陳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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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8/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