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協助警方辦案卻被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13歲少女協助中壢警方誘捕性侵嫌犯,卻在員警監控下被性侵,引發外界質疑警方疏失。桃園檢方今天證實,已分他字案偵辦,將釐清有無不法情形;警方已展開內部調查研議懲處。
13歲少女遭張姓男網友以裸照要脅性交易,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報案後,協助警方誘捕張男,卻在員警監視下被載上車、脅迫口交得逞。員警辦案是否有疏失也引發外界質疑。
全案在桃園檢警偵辦時,少女並未提及遭張男性侵過程,而是在法院審理中才說出這段經過,經檢方補充犯罪事實,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處張男有期徒刑8年。
桃園地檢署今天向中央社證實,全案已分他字案偵辦,承辦檢察官會確認相關事實及法律適用,釐清查明有無不法情形。
據了解,警方內部目前正進行調查,先釐清員警是否有疏失,再研議懲處;中壢分局日前向媒體表示,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因少女突然上車,承辦員警追趕未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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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7/22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