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遭取締。(圖/TVBS)
過去全台因「不禮讓行人」,而傳出不少交通事故,警方也嚴加取締違規車輛。有民眾收到罰單後,竟置之不理,因其財產所在地在彰化,就會被移送到彰化分署執行,經通知不到場處理,分署就會依法「扣押存款」,通常這時候民眾就會趕緊出面處理,彰化分署統計,近期有收到45個案件,其中有7個案件,目前已遭扣押存款或是薪資。
來自彰化縣67歲的的李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淡海路時,因不禮讓行人,被淡水警分局開單舉發,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開罰2600元的罰單,但李男逾期不繳,遭移送彰化分署執行,分署再次通知李男能不被理會,因此於上(5)月2日,對李男執行扣押存款。
另一個例子,來自台中市48歲的施姓女子,在騎機車經台中市西區美村路與明義街口轉彎時,未理讓行人先通過,搶先騎過去,被第一警分局開單舉發,經臺中區監理所開出1500元罰單後,施女也不繳罰單,遭移送彰化分署,同樣再次通知施女,還是不到場處理,已執行扣押存款,且於上(5)月31日足額收取。
經記者了解,通常經過分署扣押財產的階段時,民眾多半會立即處理,彰化分署也分享,尤其在扣押「不動產」時最快處理。彰化分署也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未停讓行人裁罰案件之執行,如義務人對於罰單或分署的傳繳通知未加理會,將進一步採取扣押存款、薪資、股票,或至義務人住居所地現場執行,期能透過專案強力執行手段喚起駕駛人用路安全意識,培養禮讓行人之習慣,還給行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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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6/1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