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新北市石門的草里漁港有漁船發生擱淺翻覆意外,當時船長來不及逃生身亡,但事後在調查時,因為船主沒有紀錄船長的出勤紀錄,被裁罰9萬元。只是漁工們的工作時間不像一般上班族一樣穩定,很難紀錄,但根據勞基法規定,紀錄員工的出勤,是必須的,也是一種保障。
漁船停靠港邊,出入漁港的時間都不固定,但現在卻有漁船被規定,要記錄船員的工作時間。
今年一月,新北市石門區的草里漁港,發生漁船擱淺翻覆意外,一艘漁船因為失去動力,船主派了友船去拖吊,但在拖吊時纜繩斷裂擱淺翻覆,當時船上的四名外籍漁工,緊急跳海逃生,但船長卻來不及逃出來失蹤身亡。
不過這件事發生之後,因為船主提不出當時船長的出勤紀錄,遭到裁罰9萬元,只是對於跑船多年的船夫們,要記錄工作時間,其實非常困擾。
當事船主:「出港了只有船長一個人再開船,你說我這樣算不算漁工在上班,開到定點船長在休息了,換船員在釣了那我怎麼弄,而且魚這個東西又跟著潮水,又跟著燈光跟季節根本沒有一個穩定性。」
其他船主:「每天要報關怎麼需要打卡,你出關口一定要(紀錄)。」
雖然漁船出港的工作時間,沒辦法像一般上班族一樣好計算,但是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紀錄員工的出勤是必須,對於員工才能有所保障。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一般檢查科科長陳均銘:「主要還是要能記載勞工實際的出退時間,要去避免以後計算工資工時的爭議,如果這個行業可能未來我們會考慮,是一個普遍情況我們會考慮把它列一個專案,另外會加強宣導。」
漁船工作並不是穩定的時間,但無法提供出勤紀錄,船員也沒辦法受到保障,現在恐怕是要好好討論,要怎麼做才能符合規定和漁船的工作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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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7/21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