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到停不到!人肉占車位 民眾怒報警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蔣睦宇 報導

2022/07/12 18:53

台北市萬華有駕駛正要停車,突然前方衝出一名婦人霸占車位,還叫朋友出來「接棒」擋路,自己再上車倒退停進車格,被指控的婦人出面說,不知道不能占位,事後也知道理虧,把車位讓出來,只是對方報警後就開走,沒想到引發爭議。

 

才剛迴轉準備停車,紅衣婦人從店面衝出來,趕緊招手找來同事接棒,回頭向車主示意同事就定位,婦人再衝回駕駛座,倒退把車停好,直到人快被撞上了,同事才趕緊跳開,這一幕讓車主看傻眼決定報警。

車主vs.警方:「他這個就是人肉占車位啦,他這個有辦法依法開單嗎?」

遭控占位婦人vs.警方:「我在停前面,我已經這邊停多久,我剛剛去拿鑰匙出來,我人也先站出來了,現在不能人肉占車位,我沒有人肉占,我已經跑出來了,車子先到為主,不是人先到。」
 

員警到場為了車位,兩人爭論不休,婦人也否認占位,認為只是拿個鑰匙出來停車。

附近民眾:「他移的時候,就剛好有一台車繞回來,他看到車子要走,他繞回來要停,好像兩個在搶那個位子啦。」


8日晚上六點多,車主到萬華寶興街停車,遇上人肉占位,而這個路段的車格,傍晚五點到早上九點不會收費,在四百公尺外也有私人停車場,同樣都是一小時三十元,挑車位當然挑離自己近的。

遭控占位婦人:「一般的情況,當然會人下去站好,讓車停好,他覺得這樣不對,他找警察來,好,那我們了解說,好,我們這樣比較不對,我們就開走了。」


婦人強調知道理虧,後來有移車不過對方也不願停,像這樣人肉占位算是阻礙交通,行人依法最高罰緩三百元,由於警方到場時,車都已經停好,無法開單,但民眾可以依照行車影像檢舉,這一罰可是10小時的停車費。

更新時間:2022/07/12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