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名只因為擦撞就把人打到重傷的主嫌張姓男子,兩年前當兵時,曾在軍營內拿椅子打傷一名同袍,當時被告傷害和恐嚇,上法庭時,他還說,自己做食品行銷業,月薪只有兩萬五,無法和對方達成和解,最後法官判他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獨家訪問當時被打的軍中同袍!
打人的主嫌張姓男子,民國108年在成功嶺服役,就曾因傷害和恐嚇案件被告!
原來當時部隊行軍,張姓男子不滿一名同袍走太慢,休息時,把人叫到眼前,卻突然拿鐵板凳朝對方的頭打下去!
被打的軍中同袍(變音):「我當下其實有點愣住,我就是把他抱著而已,避免他還有後續動作。」
我們訪到當時的被害者,他回憶,對方打完後還嗆「下次還有」,導致他身心承受巨大壓力,事發後,對方父母曾帶著他來道歉,卻說車內有棍子,願意把兒子讓他打到消氣,被害人當然不會這麼做,雙方後來和解沒成,對簿公堂!
被打的軍中同袍(變音):「就假裝跟我爸媽道歉,後續也是在挑釁我,他的性格可能家裡面也比較寵他吧,我也不好講什麼,就每個人的家庭,成長出來的人就不太一樣。」
打人的張姓主嫌老家在彰化,是一家頗具規模的食品製造工廠,登記資本額一千萬元,他開的進口車,也是登記在媽媽名下!
不過他在軍中打人,憲兵隊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上法庭時,法官認為,他雖敗壞軍中紀律,但念在犯後坦成所有犯行,有意和解,是因為他從事食品行銷,一個月收入只有兩萬五,與對方賠償金談不成,才會和解不成,法官考量後裁定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以示懲儆!
但最後罰6萬五,張姓男子並沒有得到教訓,兩年後,開車和人發生小擦撞,卻爆氣猛打對方,一樣朝頭部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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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1/10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