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1名車主接到罰單,說是在台南違規了,只是,自己明明是汽車,罰單附上的照片,竟然是機車的違規照,車牌竟然一模一樣,讓他很傻眼!原來,汽機車車牌相同,是員警誤植車種。只是,違規事實上寫著,後照鏡損壞不予修復,這也要開罰嗎?
住在高雄的汽車車主接到罰單,說是民眾檢舉,他在台南市違規,只是,附上的照片,怎麼會是機車呢?
受害車主吳玉明:「覺得莫名其妙,怎麼我們的是汽車,寄來的照片是摩托車,然後裡面的車牌居然又一模一樣。」
南市警三分局交通組長陳錫賢:「車牌號碼相同,是輸填的時候車種誤植為自小客。」
原來是場烏龍,警方已經將汽車的罰單註銷,另開一張給機車車主。只是,仔細瞧這罰單上的違規事實,你沒看錯,竟然是後照鏡損壞不予修復!
民眾:「你知道照後鏡損壞會被罰嗎?不知道!」
民眾:「如果說這整個掉下來一定是會被罰,但不知道說如是破掉也是會被罰。」
民眾:「因為有被罰過,你有被罰過?對!是怎麼被罰?一支掉了,就放在這邊。」
大部分的騎士只知道沒有後照鏡會被罰,根本不知道毀損也有事。
南市警三分局交通組長陳錫賢:「汽機車如果照後鏡不全或設備損壞不予修復狀況,將處以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以下的罰鍰。」
民眾:「我覺得要罰最好有個緩衝期!」
民眾:「其實照後鏡是很重要的啊,因為它可以看後面的來車。」
法條清楚寫著,後照鏡設備不全或毀損損壞不予修復,可開罰900到1800元,騎士可得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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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22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