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未婚懷孕女子產下死胎。(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24歲的吳姓女子,2019年因未婚懷孕,在家中產下死胎,事後將嬰兒丟入垃圾袋。由於她失血過多,父親發現後立刻將人送醫,並交代妻子清理廁所,母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死嬰丟進垃圾車,被送進垃圾焚化爐燒毀。檢警調查後,吳父和吳母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吳女則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
法院判決指出,未婚的吳女在2019年2月發現自己懷孕了,但擔心被家人責罵而不敢說出來,期間也沒去醫院產檢,同年10月15日上午8時許,她因為羊水破裂腹部劇痛,獨自躲進廁所產下胎兒,但發現是死胎,連忙將嬰兒丟進黑色垃圾袋綁好,棄置在垃圾桶。
沒多久吳父發現,女兒下體出血嚴重,連忙將她送醫急救,吳女擔心嬰兒屍體會被發現,謊稱廁所內有個黑色垃圾袋,裡面裝她的嘔吐物幫忙丟棄。吳父得知後交代吳母,除了清理廁所外,也幫忙將垃圾袋丟掉,吳母就在不知情狀況下,將裝有死胎的垃圾袋丟置子母車,接著被送往仁武區焚化爐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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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在送醫後,發現她是剛生完孩子或是小產,才會導致下體大量出血,立刻通報警方。檢警偵訊時,吳女才坦承懷孕,並且產下死胎交代父母丟棄,警方得知後趕往仁武焚化爐,但已經晚了一步。檢方認為,由於胎兒已被焚毀,無法證明出生時是死是活,只能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吳女,吳父和吳母則不知情女兒懷孕產子和胎兒裝進垃圾袋等情事,因此不起訴處分。全案經由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吳女則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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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8/13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