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變換車道,竟在國道開打!國道三號南深路匝道出口,一名駕駛日前遭兩名壯漢攔下,對方持鋁棒毆打他,造成頭部、背部大片瘀青,胸骨疑似骨裂,憤而提告傷害。警方到場了解,雙方因為切換車道差點撞上,爆發衝突,竟一路追逐10公里,最後停在路肩打起來,將依法開罰最高2萬4的罰單,並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黑色轎車停在國道路肩,先是從車內扔出寶特瓶,接著兩名壯漢氣沖沖下車。
逼車男子:「怎樣。」
橘衣男二話不說,拿球棒猛k後方車輛,被害人下車拼命用手阻擋,但一人拿球棒,一人不停抓住他,還出拳補了幾下,自己一打二根本無法反抗,三人無視一旁車流,直接在國道上打起來。
被害人陳先生:「他說我換車道,沒有注意他後車速度快,他就一直叭我,閃我大燈,我就開我的,結果他到這邊就攔我下來。」
衝突地點就在國道三號北上16.3公里處,南深路匝道出口,30日晚間45歲的陳姓被害人,從新店上交流道準備返家,途中和後方車輛,同步從中線切到內側車道差點撞上,沒想到對方竟開始逼車怒罵,雙方一路經過新店木柵再到南港;出福德隧道後,被害人被攔下來、遭一陣毒打。
木柵分隊小隊長陳為德:「本案兩輛車於國道危險駕駛行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各別舉發外,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部分,將一併函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冒險在國道競速,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最高可罰2萬4千元。被害人頭部背部瘀青、左側胸骨疑似骨裂,對出手的陳姓以及楊姓男子提告傷害,只因為不滿變換車道開打,衝動的下場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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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7/02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