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領父百萬遺產遭弟告 遺囑曝「憤怒6字」判決逆轉

編輯 蔡明亘 報導

2021/04/20 13:51
屏東一對姊妹領出亡父遺產,遭到親弟弟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屏東一對林姓姊妹在父親往生後,前往銀行與郵局提領遺產116萬餘元,用來支付喪葬費用,卻遭到胞弟控告偽造文書,姊弟3人因此鬧上法院,兩姊妹一審被判刑有罪,提上訴後法官認為,林父在遺囑中痛斥兒子「不孝,大逆不道」,所有遺產都只給2名女兒,可見弟弟無繼承權,故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林父於2018年10月23日離世,兩姊妹在父親過世後3天內,帶著存摺、提款卡和印章等物,陸續到銀行和郵局領出共116萬餘元欲當作喪葬費用,沒想到弟弟卻認為她們沒經過全體繼承人的同意就擅自處理父親遺產,氣得對2名姊姊提告,而2人在一審被判刑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林姓姊妹不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屏東地院近日審理此案,2人坦承有去領錢也確實沒告知弟弟此事,但她們絕沒有偽造文書,因為她們是依據父親的遺囑來執行,內容明確指出弟弟已無繼承權,且這筆錢也是用來支付父親的喪葬費,並無不法意圖。

經法官調查,林父的遺囑寫道「一、因兒子不孝,多次企圖謀害本人,大逆不道,故不得繼承本人財產。二、本人全部遺產由長女和次女平均繼承」,並由鄭女、謝女和許女3人作為見證人,由鄭女筆記宣讀,再由全體見證人和林父本人簽名作證。而鄭女也出庭作證指出,林父患有糖尿病、眼睛退化,需要洗腎,平常會把胰島素放在冰箱,但兒子卻曾在胰島素裡面加水稀釋,還曾經把沙子灌進林父的機車油箱內,更常常向林父討錢還出言不遜。
 


法官裁定,從遺囑內容來看,兒子已無繼承權,兩姊妹可全權處置父親的遺產,雖然擅自提款為不當行為,但她們領出來的錢多用於醫療、喪葬以及其他費用,並沒有不法所有之意圖,最後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兩姊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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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0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