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黃姓男子經營二手車行,涉嫌找人頭購買進口轎車投保高額保險,再找撞車手開車製造假車禍詐領保險金,得手逾新台幣2200萬元,檢方偵辦後依詐欺等罪嫌起訴黃男等18人。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8歲黃姓男子長期經營二手車行,因了解部分較冷門進口二手車實際市價,會比保險公司依殘值公式所估算的車價更低,有套利空間,他將滯銷二手小客車投保全額車體損失險後,故意製造假車禍撞毀,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清庫存換現金。
黃男先安排人頭車主購入二手車,再安排撞車手於深夜時段,駕駛已投保二手車,找尋偏遠、較無監視器的地點,以時速100公里以上高速,撞擊路邊合法停放、無辜民眾所有的汽車,只要修復費用大於殘值,保險公司就會直接依車體損失險的保額全額給付。
撞車手撞車後,會自行向警方報案,謊稱因為駕車時低頭撿東西,或閃狗、閃貓等理由,若撞車手因肇事而報案太多次後,黃男會另行安排報案手角色,待撞車手完成撞車,後由報案手接替後續工作,再由人頭車主詐領保險金。
案件獲得理賠後,撞車手、報案手與人頭車主分得部分利益後,其餘報酬均歸黃男所有,自民國106年8月至109年2月間,黃男共主導14起假車禍詐財案,得手金額達2200萬元。
案經刑事局接獲情資後,由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協助清查相關可疑案件,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投保紀錄、車禍現場圖與通聯記錄等證據,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將黃男與成員等18人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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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2/25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