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昏女同事 人夫在神明面前伸狼爪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21/01/13 16:18
南部一名人夫接連對妻子的2名女同事下藥,並趁機猥褻性侵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南部一名人夫阿華(化名),他在2017年3月和5月,兩度在飲料下藥迷昏妻子的2名女同事,分別猥褻和性侵對方,事後更偷竊財物還恐嚇,被害人不堪受辱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阿華矢口否認犯行,但相關事證明確,法官依猥褻和強制性交罪判處11年徒刑,竊盜和恐嚇則判處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2017年3月21日,阿華妻子的同事小芬(化名),邀請他們夫妻倆到農場觀看自己飼養的麝香豬,當時由阿華開車載送前往,途中有買了飲料。抵達農場之後,3人先去看了麝香豬,期間小芬如廁,把飲料放在園區椅子上,阿華見機不可失,趁沒人注意時把安眠藥摻入小芬的飲料內。

 


小芬並未發現異狀,如廁完畢後把飲料喝完,但意識陷入模糊,之後前往下一個景點「南鯤鯓代天府」,途中她一路在後座昏睡。3人抵達後,只有阿華的妻子下車參拜,阿華竟趁小芬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猥褻她,還拿走她包包內的3400元現金。

一行人結束行程回到市區,小芬原打算要將出國行程表繳交校方時,卻發現包包內的現金不翼而飛,而且也感到身體不適,校方立刻幫忙報警,小芬到醫院驗傷後確認自己遭下藥。

同年5月,阿華透過社群網站,聯繫上妻子20多年前的同事小芳(化名),他稱說和妻子目前婚姻狀態不佳,想找人出來聊聊,小芳基於情誼同意見面。赴約當天,阿華先買了2杯冰拿鐵,在其中1杯摻入安眠藥,小芳喝下後陷入昏迷,阿華再將人載往摩鐵性侵得逞。
 


事後小芳質問是否有被侵犯,阿華竟傳訊恐嚇「還好,我還可以在手機裡繼續回顧,若再繼續白目的話,就讓我朋友自營的公司買斷發行」、「讓大家知道你叫床的聲音有多大聲」等語,小芳心生畏懼,隨即驗傷報警。

台南地院審理時,阿華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勘驗相關事證,認定阿華飾詞狡辯,因此依藥劑強制猥褻、藥劑強制性交罪,將阿義判刑11年,不得易科罰金;竊盜和恐嚇部分則合併判處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日前上訴台南高分院但遭到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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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1/13 16:18